近來經常看到這樣的商業促銷活動:譬如想得到額外的10% 折扣或一份小禮物,必須先登錄商家的面子書(Facebook)專頁Like一下。 網購時也一樣,想要折扣或便宜一些,必須註冊成為公司會員, 或登入公司網站下載禮券。
在商言商,這樣的促銷及增加粉絲的商業活動,當然無可厚非。 但是,現在很多公司把累積粉絲視為拓展業務的目標, 有些甚至花錢去買“殭屍粉絲”來充場面。 店家是否有想到過常客的反應? 當他們聽到第一次上門的新顧客只要Like一下就有各種優惠, 而老顧客卻什麼都沒有的感受?
事實上,很多專家已經表明,社交媒體上的粉絲其實並不代表什麼; 如果擁有龐大的粉絲群卻無法轉換成交易和盈利, 那只是一種虛榮罷了,況且,人人都可以註冊多個賬戶來換取優惠, 即使Like了,以後也可以隨時unlike或再Like。
筆者曾經試過親自登門要進住某渡假村酒店, 跟櫃檯服務員查問一下優惠詳情,沒想到, 通過網絡訂房竟然更便宜(酒店還得付佣金給訂房網站呢!), 當場付現款入住不但沒有優惠, 反而還可能分配到風景比較不好的房間。將心比心, 作為精明的消費者,如果我已經在你面前了, 你還要誘使我轉移到互聯網的虛擬世界去, 那豈不是等於叫我以後別登門光顧了,只要上網就行了? 這種輕重不分還把Walk-in顧客當成“白撞”的商店, 完全忽略了顧客至上的經商黃金原則。 除非是獨一無二又非買不可的壟斷生意, 否則休想筆者回頭再次光顧。
互聯網的出現不僅為人們帶來方便, 也加強了人與人之間的通訊及聯繫。開門做生意,除了商品買賣, 最佳經商手法就是跟顧客做朋友,建立生意以外的人際關係, 使顧客像朋友見面那樣經常光顧。顧客買的雖是冷冰冰的商品, 希望得到的卻是一種親切服務和店家的交情。無奈的是, 現在的商家較注重於虛無縹緲的網絡聯繫和Like多過面對面的接 觸和交流。
互聯網上,顧客除了找便宜、找優惠、找禮券, 難道會認真的跟你那花銷的網站卡通代言人交朋友? 只要競爭對手稍微比你便宜幾令吉或加個免費運送, 無論平時多麼堅守在專頁上又按了多少個Like的頭號粉絲, 也只需手指點擊一下熒幕就離你而去了。
中國網民說過“互聯網上,神馬(什麼)都是浮雲!” 粉絲和Like都只不過是虛擬數字而已,相當難轉換成盈利。 商家必須清楚,真正的客戶始終是有情有義活生生的人啊! 除了不斷派電子禮券優待網絡上的粉絲, 在面對真人顧客登門光顧時,尤其是老顧客, 應給顧客實實在在的商品和服務, 讓顧客開開心心付你實實在在的鈔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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