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5日 星期三

人工智能超越人類?

穀歌(Google)執行主席 Eric Schmidt 前陣子在一場與亞太區媒體進行的視像會議上表示,智能電腦或人工智能將在15至20年之內超越人類。這絕對不是科幻小說,而是確確實實的掌握了這種核心技術,才大膽作出這樣的預測。

30年前,機器學習(Machine Learning)已應用在電腦領域。機器學習構成了神經網絡(Neural Network)系統,進而延伸成更廣泛的人工智能。穀歌在這方面堪稱世界第一,在1200種產品與服務內使用了機器學習,使電腦軟件系統變得更聰明。目前的大數據時代,也正好為機器學習提供了大量的樣本和案例,是最佳發展時期。

機器學習的發展成果跟普通人有什麼關係?雖然很多人一直認為人腦勝電腦,不過,人類發明電腦的本意,就是要電腦比人更聰明。以前,編碼人員編寫軟件系統使電腦認識事物,現在,人們編寫程式讓電腦自我學習。電腦有了學習能力又完成了學習過程,就會變得比人類還要“聰明”

智能電腦成形之後,為什麼你還要親自駕駛而不讓可以看到及感應更多的電腦系統來駕駛?同樣的例子是醫生,為何不讓接受過成千上萬樣本訓練的電腦系統來檢視你的X光片或磁共振成像MRI,然後提出診斷建議?穀歌深信,這些接受過千萬甚至數億次案例訓練的電腦系統,肯定比人類強,因為電腦看得更多、感應更多也學得更多,更不會犯下人為錯誤。

事實上,穀歌研究員已成功讓電腦系統從零開始學習玩電腦遊戲,最後電腦系統學到了取勝技巧,過關玩完了整套遊戲。還有,穀歌的自行車試行計劃,無人駕駛超過120萬英哩並無接到一張違法交通傳票。這一切都再在證明了機器學習的能力。機器學習應用在各種電腦和軟件系統內,人們的生活就更美好,因為電腦系統會更智能的瞭解人類的各種需求,並輔助人們完成各種任務。

試想一下,15年後,你的平板電腦裡的辦公軟件,已經變成了你的私人秘書,為你準備好一篇前期會議簡報和一份商業電郵的回覆草稿、你的智能手機自動下載了登機證和外國酒店的訂房記錄,還為你預約了外國的機場的士、你的智能車子上個星期已自動行車到你指定的車廠進行了定期維修、你的智能冰箱不但幫你補充了前幾天吃完了的有機雞蛋,還幫你訂購了這個月份的高血壓藥物……

儘管如此,機器學習是必須耗時通過大量的樣本和案例,才能學習到某項技能(知識)。相比之下,人類卻有智慧,通常一點即通,甚至舉一反三,因為人類會思考,也能領悟和頓悟,機器和電腦當然沒有這種靈性和智慧。未來數十年之內,人類不太可能仿造人腦。

2015年11月18日 星期三

大數據統領天下?

為什麼現在全世界都在研究和追捧大數據(Big Data)?因為從大數據中找到的“金礦”,可以讓人“預見”一些事物,從而作出最佳決策和做好準備,甚至可用來為公司增加盈利或改善人類生活素質及帶來幸福。

簡單的說,大數據就是一種龐大到現在暫時還無法利用人工甚至小電腦去處理成人類可以解讀的資訊,譬如用戶超過10億人的面子書大數據、數千萬計的信用卡用戶大數據、全世界的天氣地理大數據等等。大數據包羅萬象,只要能量化和收集及儲存的資訊都是大數據。大數據最常應用於科學研究、氣象學、基因學、醫療研究、衛生學、社會學、金融財經、市場行銷⋯⋯

其實,大數據並非新事物,很早以前就有了,大的如全世界貿易數額、一個國家的人口普查,到一家公司的顧客名單和個人的消費記錄等,只不過現在電腦網絡科技發達,人們才能快速及大量的收集更多數據而已。至於如何從浩瀚的資訊裡,找出有意義又容易讓人瞭解的個人生活消費習慣、國家人口流動、地球的氣候變化、傳染病的傳染和擴散等,就是一門最新的行業:數據挖金(Data Mining),也可叫做“發現知識”。

美國最大的零售商沃爾瑪(Walmart)從大數據裡發現了一個現象:每次颱風來臨前,一種草莓餅乾的銷量就會增加7倍。於是,每次颱風來臨前,沃爾瑪就把該款草莓餅乾移到收銀櫃檯前,方便顧客購買。沃爾瑪也經常研究社交網絡的大趨勢,一旦發現社交網絡上出現很多人談論某種食品,就立刻引入店裡發售。

大數據並非大企業大機構的專利,個人或小商家,要研究大數據並不一定要用到高科技或大型電腦。平時只要細心留意顧客的消費習慣,多關注市場新趨勢,或許就能從中找到靈感。舉例本地的榴槤小販,都知道顧客吃了榴槤最怕 “上火” 和那股揮之不去的氣味,而民間有傳言指某款運動飲料,可以 “降火” 又可以消除榴槤氣味,不妨就在店裡加賣有關飲料和附送一次性手套,既能滿足顧客的額外需求,也可帶來更多盈利,更能贏得顧客的口碑。

前述的都是一些簡單的大數據應用例子。大數據的關鍵:必須要有大量的資訊,才能宏觀的找出更精準的價值點。歸根究底,大數據也就是人類追求知識的過程:從海量的大數據裡找出有價值及有用的資訊,再把大量的資訊消化成知識,最高境界就是知識轉成智慧。也因為大數據涉及的範圍非常廣泛,對全世界的影響必然深遠。今後,誰掌握了大數據,他就擁有一片版圖;誰能從大數據裡挖到金,他就可以統領天下。

2015年11月11日 星期三

隨需列印是出版業的救星?

大經濟低靡,大環境迷茫。當下生存之道,惟有創意和創新,但說易行難。世界創意之神——蘋果公司創辦人喬布斯說:Stay hungry. Stay foolish。喬布斯是要人們“永不滿足,即使得了大智大慧,也要假裝什麼都不懂的從傻瓜開始。”

創意是用新方法做現在做的事,創新則是用新方法做新的事。譬如,網購就是一種用新方法做現在生意的創意;發明新手機則是一種用新方法做新事情的創新。創意和創新,適用於個人和企業。

從筆者比較熟悉的出版和印刷業談起,讀者或或許比較容易理解。以前,我們寄信,要自己出錢買信箋、筆、墨、信封及郵票,交給郵政局處理。傳真時代,信或文件寫好了,用傳真機傳真過去就行了。電郵時代,用電腦創建好了信或文件,只需按一個鍵即送抵收件者郵箱,他要看或要用時,可以自己列印出來。雲運算時代,信件或文件儲存在雲端伺服器內,授權的收件者可通過互聯網,隨時隨地登入雲端伺服器讀取或下載。印刷成本由寫信人轉移給收件人,不少政府的表格也是這樣讓公眾下載列印。這就是時下盛行的隨需列印(Print on demand)。

看大一點,以前要當作家出書或賣雜誌,必定要找出版社和印刷商,而且還有一定的最低數量(至少1000本)。隨需列印出現後,作家親自(或委託編書者)把書連封面一起製作好,上傳到亞馬遜網絡書店,挑選紙質、封面設計再定售價就可以賣書了。亞馬遜不會印一大堆實體書存在世界各地的倉庫,而是收到訂單時,才在最靠近買家的隨需列印店(可以是合作夥伴列印商),按照該書的原本檔案列印該書,然後火速付運給買家。

大家或許以為,隨需列印的成本比較高,對買賣雙方都不划算。但是,當你有一定的數量時,成本就自然降低,長遠來說,還是有利可圖。本地一家雜誌集團,因庫存了太多過期和退貨雜誌,導致現金難以周轉而憤然投資一大筆,買了一套電子列印機,開始隨需列印業務。該集團每次印出來都是新雜誌,可保證讀者收到的每本雜誌都是新的,再也沒有賣不出的雜誌和退貨,更延長了雜誌的“壽命”,讀者甚至可以買到絕版書和過期雜誌。該集團,將來也可能開拓一項隨需列印服務,幫其他小型出版商或剛出道的作家印書。

隨需列印也節省了產品商家的成本,不必再印多種語文的說明手冊,只需把用戶手冊製作成PDF檔,放在網上,用戶可隨時隨地瀏覽或下載列印。產品包裝不必放入多本各種語文的手冊,減少了不必要的浪費也縮小了包裝體積,更進一步降低了付運成本。一個簡單實用的創意,就解決了多項難題,創意和創新的威力可見一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