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經濟低靡,大環境迷茫。當下生存之道,惟有創意和創新, 但說易行難。世界創意之神——蘋果公司創辦人喬布斯說:Stay hungry. Stay foolish。喬布斯是要人們“永不滿足,即使得了大智大慧, 也要假裝什麼都不懂的從傻瓜開始。”
創意是用新方法做現在做的事,創新則是用新方法做新的事。譬如, 網購就是一種用新方法做現在生意的創意; 發明新手機則是一種用新方法做新事情的創新。創意和創新, 適用於個人和企業。
從筆者比較熟悉的出版和印刷業談起,讀者或或許比較容易理解。 以前,我們寄信,要自己出錢買信箋、筆、墨、信封及郵票, 交給郵政局處理。傳真時代,信或文件寫好了, 用傳真機傳真過去就行了。電郵時代,用電腦創建好了信或文件, 只需按一個鍵即送抵收件者郵箱,他要看或要用時, 可以自己列印出來。雲運算時代,信件或文件儲存在雲端伺服器內, 授權的收件者可通過互聯網,隨時隨地登入雲端伺服器讀取或下載。 印刷成本由寫信人轉移給收件人, 不少政府的表格也是這樣讓公眾下載列印。 這就是時下盛行的隨需列印(Print on demand)。
看大一點,以前要當作家出書或賣雜誌,必定要找出版社和印刷商, 而且還有一定的最低數量(至少1000本)。隨需列印出現後, 作家親自(或委託編書者)把書連封面一起製作好, 上傳到亞馬遜網絡書店,挑選紙質、 封面設計再定售價就可以賣書了。 亞馬遜不會印一大堆實體書存在世界各地的倉庫,而是收到訂單時, 才在最靠近買家的隨需列印店(可以是合作夥伴列印商), 按照該書的原本檔案列印該書,然後火速付運給買家。
大家或許以為,隨需列印的成本比較高,對買賣雙方都不划算。 但是,當你有一定的數量時,成本就自然降低,長遠來說, 還是有利可圖。本地一家雜誌集團,因庫存了太多過期和退貨雜誌, 導致現金難以周轉而憤然投資一大筆,買了一套電子列印機, 開始隨需列印業務。該集團每次印出來都是新雜誌, 可保證讀者收到的每本雜誌都是新的, 再也沒有賣不出的雜誌和退貨,更延長了雜誌的“壽命”, 讀者甚至可以買到絕版書和過期雜誌。該集團, 將來也可能開拓一項隨需列印服務, 幫其他小型出版商或剛出道的作家印書。
隨需列印也節省了產品商家的成本,不必再印多種語文的說明手冊, 只需把用戶手冊製作成PDF檔,放在網上, 用戶可隨時隨地瀏覽或下載列印。 產品包裝不必放入多本各種語文的手冊, 減少了不必要的浪費也縮小了包裝體積,更進一步降低了付運成本。 一個簡單實用的創意,就解決了多項難題, 創意和創新的威力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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